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2至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 D组书记、主任X和副主任X、X带队,对我市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先后赴X区、X区、X市、X县、X县实地调研,听取了相关县(市、区)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座谈会,走访2个残疾人服务综合体、5家街道和社区残疾人之家、3所特殊教育学校、3个定点托养康复服务机构、2家医院、2家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和1个残疾人社会组织,还深入部分残疾人家庭了解生活情况,要求未实地调查到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上报自查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四督联动”的工作意见,梳理了近三年市本级与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调阅审计报告5份、 JJ巡察报告5份,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市残疾人保障服务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人口比例估计,我市现有残疾人口近52.5万人。截至2024年底,全市有持证残疾人18.5万人。其中按类型分,肢体残疾8.1万人,占43.78%;听力和言语残疾3.1万人,占16.76%;精神残疾2.8万人、智力残疾2.3万人,合占27.57%;视力残疾1.1万人;多重残疾1.1万人。按程度分,重度残疾人6.9万人,占37.30%。按年龄分,就业年龄段残疾人8.2万人,占44.32%。我市康复重点联系城市、残疾人融合就业等4项改革实践列入全国试点先行。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将它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的大事来抓。
(一)完善政策帮扶体系,打造服务阵地。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出台高质量就业、非遗助残、帮扶性就业和加强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开发、推进康复医疗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与管理规范等政策、制度。建成市、县、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185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残联理事长(享受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待遇),3665个村(社区)全部建立残协,镇村两级共配备专职委员2275人。全市建成残疾人之家206家,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12家。有市级残疾人专门协会6个,乡镇(街道)残疾人专门协会184个。实现了残疾人之家乡镇全覆盖、儿童康复机构县级全覆盖。
(二)多管齐下扶持就业,增加残疾人收入。发挥残保金促进民企按比例稳岗就业和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作用,劳动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达71%。建成孤独症青年支持性就业基地11个,助力47名孤独症青年就业,孤独症青年及家庭就业创业支持创新做法入选省共富示范典型经验、百个助残共富好案例。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开设专场招聘会,建成助残暖心·共富工坊80家。村社开发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2509个。截至2024年底,全市4286家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1.04万人,超比例安置1433家,人民电器、奥康集团被授予“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在残疾人之家建立帮扶性就业基地14家、工疗车间11家。206家残疾人之家托养庇护照料服务5549名残疾人。2024年,全市共征收残保金9.96亿元,安置残疾人就业10437人。
(三)加强教育权利保障,发展康复服务。我市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全国最高,为普通学生标准15倍。全省率先实施“助残圆梦·自强腾飞”社会化助学项目,筹集资金114.53万元,助学471人次。建成全省首家市级和县域孤独症学校X学校、X市X学校。健全从学前至研究生阶段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体系,2022-2024年发放3377万元助学补助1.82万人。形成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融合教育安置模式,持证残疾儿童青少年可享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适龄残疾人接受比例99.51%。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8所,幼儿园、中小学资源教室478个。全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75家(公立17家、私立58家),建立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91.4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连续三年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建成6家省市级残疾人自助互助服务试点基地,初步构建“康复治疗-技能培养-心理支持-社会融入”四位一体的残疾人自助互助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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